19、归家(一)(2/3)
我瞬间明白了她的弦外之音。
爹若撒手人寰,陈氏庞大的家业,尤其是那些尚未明确分割且数目惊人的田产。
如何分配,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。
大哥陈骏宗,我的同母亲兄,嫡长子。按照封建宗法制度“立长不立幼,立嫡不立庶”的“金科玉律”,从他呱呱坠地开始,陈老头就倾注了全部心血,要将他打磨成陈氏商号唯一的继承人。大哥四十之后,陈老头身体愈发不好,陈老头也觉得大哥已经具备操持整个商号的能力,遂慢慢不问经营,将权柄移交给大哥,在家颐养天年。大哥经营多年,根基深厚,手腕老辣,商号这块最肥美的肉,早已是他囊中之物,旁人休想染指半分。
二姐陈骏魁和三哥陈骏业都是二姨娘生的,三哥既不是嫡出又不是长子,按照宗法传统,注定与商号核心权利无缘。他倒也识趣,早早认命,如今在商号里给大哥鞍前马后做个得力副手,已是心满意足。
五弟是三姨娘生的,从小被寄予厚望走科举仕途,与商贾之事素无瓜葛。朝廷有法度,官商一体乃是大忌,如今五弟功名在身,无论如何都要避嫌,商号的股份是绝无可能落在他名下的。
至于二姐和我……我不自觉地冷笑。
我们,是女子。在陈老头那套根深蒂固的宗法观念里,女儿终究是“外人”。陈氏商号的股份,陈老头怕是做梦都没想过要分给两个女儿一丝一毫。
在陈老头眼里,女儿生来便是依附于父权与夫权的附属品。女儿只在婚姻市场上有价值,而女儿的归宿,只是成为另一个家族的财产。
“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!”——这句在这片土地上流传千年的俗语,背后是赤裸裸的性别剥削。从女儿出生那一刻起,就在家族的财富版图上被彻底除名了。
就像陈骏魁,那么有能力,那么有手腕,陈氏商号的茶叶几乎都出自她手,而她为陈氏做了那么多,陈氏商号的丰碑上,仍旧没有一块属于她的方寸之地。
是不是觉得这样的场景似曾相识?
回想起我从小到大那么多年的求学经历,常常有遇到家中有兄弟的女同学,她们中常有人会抱怨家中父母偏心,偏爱兄弟而冷落她们。
但这仅仅是偏心、偏爱吗?
并非如此。这是男权社会里,不公的财产继承制度对女性经济权利的剥夺。剥夺女性的继承权,是他们剥夺女性经济权的体现。
话题回到遗产上,除开陈氏商号,那些田地、铺面、山林,仍是足以让人瞠目结舌的巨大财富。它们不像商号股份那样紧密捆绑着家族核心权力。它们是可以分割、出租、变卖的死物。
所以,这些是陈骏魁有机会分到的财产。
任何机会,她都不会放过。
她不需要父女情分做筹码,她有实打实的个人价值。陈氏商号赖以生存的茶叶命脉,几乎都系于她一手掌控的南京生意。
爹再顽固,大哥再强势,也无法否认是她为陈氏家族在南京开辟了稳固的财源,源源不断地将茶叶换成真金白银。
这是无法被抹去的功绩,这是陈骏魁的胜算。
难怪陈骏魁会放下南京的生意,匆匆赶回杭州。
她是为了在这场即将到来的分产风暴中,占据有利的滩头阵地。
我忽然觉得,这次来接我回家也是她设计的一部分。将我完好无损地带回去,侧面向陈老头证明自己的能力。
她可真是一个有野心的人。
我喜欢她这不放过任何机会-->>